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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

时间:2022-03-14 10:47:29 点击次数:0
 

2022年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目录


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深入落实“放管服”改革举措,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。现将调整后的《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予以公布。


一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列入《目录》且监管方式为“型式批准”和“型式批准、强制检定”的计量器具应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;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办理型式批准或者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。


二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列入《目录》且监管方式为“强制检定”和“型式批准、强制检定”的工作计量器具,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,其他工作计量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,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,保证量值准确。


三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在《目录》型式批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,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型式批准的,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;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对不在《目录》强制检定范围内的工作计量器具,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检定的,继续完成检定工作。


四、根据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结构特点和使用状况,强制检定采取以下两种方式:

1.只做首次强制检定。按实施方式分为:只做首次强制检定,失准报废;只做首次强制检定,限期使用,到期轮换。

2.进行周期检定。


五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,由相应的检定规程确定。凡计量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周期做了修订的,应以修订后的检定规程为准。

其中,电动汽车充电桩延期至2023年1月1日起实行强制检定。鼓励各地方对其具体强制检定方式予以探索。


六、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强检方式、强检范围及说明见《目录》。


七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》 [1]  (2019年第48号)废止,其中第四项废止的相关文件依然废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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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序号

二级序号

一级目录

二级目录

监管方式

强检方式

强检范围及说明

1

(1)

体温计

体温计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玻璃体温计只做型式批准和首次强制检定,失准报废;其他体温计周期检定

用于医疗卫生:医疗机构对人体温度的测量

2

(2)

非自动衡器

非自动衡器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贸易结算:商品、包裹、行李、粮食等的称重

3

(3)

自动衡器

动态汽车衡(车辆总重计量)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安全防护:车辆超限超载的称重

贸易结算:商品的称重

4

(4)

轨道衡

轨道衡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贸易结算:商品的称重

5

(5)

计量罐

铁路计量罐(车)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贸易结算:液体溶积的测量

(6)

船舶液货计量舱(供油船舶计量舱、船舶污油舱、污水舱、运输船舶计量舱5000载重吨以下)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贸易结算:原油、成品油及其他液体或固体容积的测量

(7)

立式金属罐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贸易结算:液体容积的测量

6

(8)

称重传感器

称重传感器

型式批准

——

——

7

(9)

称重显示器

称重显示器

型式批准

——

——

8

(10)

加油机

燃油加油机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贸易结算:成品油流量的测量

9

(11)

加气机

液化石油气加气机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贸易结算:石油气流量的测量

(12)

压缩天然气加气机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贸易结算:天然气流量的测量

(13)

液化天然气加气机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贸易结算:天然气流量的测量

10

(14)

水表

水表

DN15~DN50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工业用:周期检定

生活用:首次强制检定,限期使用,到期轮换

用于贸易结算:用水量的测量

11

(15)

燃气表

燃气表

G1.6~G16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工业用:周期检定

生活用:首次强制检定,限期使用,到期轮换

用于贸易结算:煤气(天然气)用量的测量

12

(16)

热能表

热能表

DN15~DN50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贸易结算:用热量的测量

13

(17)

流量计

流量计

(口径范围DN300及以下)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贸易结算:液体、气体、蒸汽流量的测量

14

(18)

血压计(表)

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医疗卫生:医疗机构对人体血压的测量

(19)

无创非自动测量血压计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医疗卫生:医疗机构对人体血压的测量

15

(20)

眼压计

眼压计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医疗卫生

16

(21)

压力仪表

指示类压力表、显示类压力表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安全防护:1.电站锅炉主气包和给水压力的测量;2.固定式空压机风仓及总管压力的测量;3.发电机、汽轮机油压及机车压力的测量;4.带报警装置压力的测量;5.密封增压容器压力的测量;6.有害、有毒、腐蚀性严重介质压力的测量。

17

(22)

机动车测速仪

机动车测速仪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安全防护:机动车行驶速度的监测

18

(23)

出租汽车计价器

出租汽车计价器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贸易结算

19

(24)

电能表

电能表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工业用:周期检定

生活用:首次强制检定,限期使用,到期轮换或根据表计状态延期

用于贸易结算:用电量的测量

20

(25)

声级计

声级计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环境监测:噪声的测量

21

(26)

听力计

纯音听力计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医疗卫生:医疗机构对人体听力的测量

(27)

阻抗听力计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医疗卫生:医疗机构对人体听力的测量

22

(28)

焦度计

焦度计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医疗卫生:医疗机构、眼镜制配场所对眼镜片焦度的测量

23

(29)

验光仪器

验光仪、综合验光仪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医疗卫生:医疗机构、眼镜制配场所验光使用

(30)

验光镜片箱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医疗卫生:医疗机构、眼镜制配场所验光使用

(31)

角膜曲率计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医疗卫生:医疗机构、眼镜制配场所测量角膜曲率使用

24

(32)

糖量计

糖量计

型式批准

强制检定

周期检定

用于贸易结算:制糖原料含糖量的测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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